过去,城市人有工作单位,60岁退休;没有工作单位,也没有退休。这是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。
现在,城里人投保,60岁退休;没有投保,也没有退休。
在农村,被保险的农民也有退休和养老金,他们愿意在田里工作。如果你不在田里说话,你只能责怪自己。
作为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,她在家里越来越不在乎,越来越沉默,我想谈谈我的看法。
在过去的一年里,我意识到我在家里越来越不在乎,越来越沉默。我以前不是这样的。在过去,我会为一些小事争吵。但现在我不吵架了。我的心就像止水一样,过着无悲无喜的生活。
在过去的一年里,也许我正处于更年期综合征中。我很容易心情不好。如果我心情不好,我会感到不舒服。为了避免心情不好的事情,我不在乎很多不是原则性的事情。让别人走就是让自己走。
我和丈夫沟通不好,不能好好聊天。例如,当我告诉他一些事情时,几乎每次我没有把事情说清楚,他都会提高音调,表达他的反对意见。当他提高音调时,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,最终以不愉快告终。
我认真地和他谈过:当我说话的时候,你先仔细听我说,思考,然后谈谈你的观点和意见。有不同的观点是正常的,但即使你反对,试着用平静的语气说,你有不好的情绪,会让对方也有不好的情绪大声说,所以很容易争吵,不能解决问题。
但说也没用。下次我跟他说话的时候,我只是说了个头,他就大声表达了他的反对意见。
一次又一次,我慢慢地不必说什么。它变得越来越沉默了。
梦见在田里插秧
问一个女人在家里越来越不在乎,越来越沉默说明了什么?
在我看来,当一个女人在家里越来越不在乎,越来越沉默的时候,证明这个女人死了,看不到希望。
这个案子有很多疑问等着回答。我搜索了新闻的完整版本和相关信息,因为我不能在裁判文件的网上搜索判决,所以让我们结合可以确认的信息来谈谈。
本案的核心问题是,农民秦在回家的路上采摘的三株“杂草”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?《河南法制报》原报道称:“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秦非法采伐的兰花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。”
这样的叙述太简单了。我愿意相信秦采摘的是惠兰。因此,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也应停止于惠兰的名称确认。该中心无权确定惠兰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。为了惩罚秦,惠兰还必须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单。
然而,在目前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单中,没有惠兰。根据互联网搜索,惠兰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盆栽观赏植物,在全国大面积种植。在社交媒体上,许多人质疑惠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地位,这位专家指出:
从秦到案的经历来看,原报道只是对“被森林警察查获”的一般描述。目前尚不清楚秦采花后是被群众报案,还是被警方当面撞到,甚至在交易过程中被捕。因此,我不得不怀疑,森林公安的独特裁量权是否促使了秦的法律责任。然后,公安拘留7天的处罚被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件提出,最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?有先例。
2014年,河南新野生农民鲍凤山等4人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时,被当地森林公安局拘留,理由是没有“野生动物运输证书”。2014年9月23日,黑龙江省东京市林区基层法院一审判决,4人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,免予刑事处罚。四人拒绝接受判决,随后上诉,最终获得无罪判决。
由于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立法不完善,案件处理程序和水平不符合一般案件,森林公安在涉及野生动植物的案件中,往往只依靠肉眼判断和个人好恶,必须定性案件,过度纠正是不可避免的。司法制度也提倡重刑主义,这也会在实践中造成偏差。
基层公安法一般都有办案量和判刑率的考核指标。在卢的案件中,农民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罚款3000元,不需要立即执行刑期。因此,他应该是休息的首选,但这并不妨碍案件成为相关部门充当任务的材料。
事实上,位于豫西山区的卢氏县,兰花种植早已成为一个大产业。森林公安保护野生动植物是责任,但执法能更严格吗?
希望当地公安部门能尽快解除疑虑。